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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晚,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依照《方案》,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等7大类药物将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而2大类药物将被调出目录。
具体到时间轴,今年 8-9月就将进入企业申报阶段, 9-10月为专家评审阶段, 10-11月为谈判和竞价阶段,11-12月将公布结果阶段。
方案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不包括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药品)也在调入新版目录的范围内。
2019年国家医保目录印发时,当时的通知中曾明确:地方“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根据药智网数据,地方医保增补品种中独家品种占比超40%,中成药占比高,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后,临床滥用明显、价格较高、部分辅助用药品种或首先受到影响。 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明确了“至少5省共有”的标准,允许部分地方医保品种转入全国医保目录,这被认为是尽可能均衡临床需求、医保控费和地方利益之间的关系。
据《新华财经》报道,有机构统计显示,2019年在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超10亿元产品中,共有37个为地方医保目录品种。其中,共有11个药增补省份数量超过20个,包括镇痛药地佐辛、老年性痴呆治疗药物奥拉西坦等;共21个药增补省份数量超过10个;5个化药增补省份数量少于10个。
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意味着,在上述37个品种中,排除掉省增补少于5个的,以及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品种,将有一批大品种迎来进入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的机会。我们也曾整理过361个省增补品种的表格,可点击右边标题查阅:《361个省增补品种,有机会重返医保目录(附明细)》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方案指出,纳入调整范围的新药需在2020年8月17日之前获批上市,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药品上市的最后截止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
此前,无论是本次调整的征求意见版本,还是上一年的医保调整方案,都将这一准入“大限”设置为医保谈判上一年的最后一个自然日,而医保谈判往往在每年的四季度进行,这就导致了在当年前三季度获批的新药无法参加当年医保谈判。
这一时间节点不仅意味着在今年8月17日前获批的许多新通用名药品,如百济神州的泽布替尼等都自动获得今年医保谈判资格,去年医保谈判中多个PD-1品种无缘谈判的局面也不会再出现,而更多玩家入场竞争,也使国家医保局在价格谈判中拥有更大的主动权。 不过,国家医保局本次依然采取渐进式放开的策略,将今年可谈判的品种规定为新通用名药品,另外今年获批上市的诸多化药仿制药及获批的新适应症也在调整范围之中。
根据GBI的整理,这27个品种或将纳入今年的医保谈判,仅供参考。